2014年8月19日 星期二

鄧惠文:別讓手足成為經濟黑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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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之前就談過,夫妻是一個整體,夫妻的資源是有定量的,無論是心力、錢財、情感,甚至能負載的垃圾都有一定的限制。如果其中一方無限制的消耗資源,比如某一方的關係裡頭有個經濟上的無底洞,像是欠債、賭博成性的親戚,夫妻關係會不斷被耗損。

對策之一是不斷增加經濟資源,就是夫妻一起賺更多的錢,一直去補那個洞。但是,萬一夫妻能賺的錢就是那麼多,這時候「設界限」絕對是這個問題的答案。

當另一半的手足習慣伸手拿錢



我想大家都會同意「家人的經濟關係應該要設界限」,但是困難在於「怎麼設」,因為設界限很像壞人:「才借個十萬而已,大嫂怎麼那麼小氣!」「難道你忍心看著大伯全家喝西北風嗎?」

我建議有以下三種方法來面對:

一、正向轉化「設界限」。比如說,婆婆認為媳婦在阻礙,不讓她兒子把錢拿出來借給弟弟妹妹,這時媳婦要抓住一個角度是:我抓住的這些錢不是要私藏,而是你們家的孫子以後要用到。或者跟婆婆說明:「你的另一個兒子、也就是我先生,現在事業穩定,但未來局勢不清、暗藏危機,不能不盤算。」

有個個案的先生在出版業工作,婆婆要求夫妻倆把錢拿出來借弟弟買房子。出版業現在看起來好像穩定,但未來也許會凋零,個案就跟婆婆說明:「老公之後事業若遇上危機,我得為你們家的孫子、也就是我的小孩盤算,把錢財留著。錢到弟弟那兒一下就流掉,不如先積著,我比較會生財。等大家老了,弟弟真的無法翻身時,我們保證會給他安家的地方。」這是一般小康家庭可理解跟溝通的邏輯,如此跟另一半、上一輩都能說得過去。

二、幫對方當黑臉。如果另一半根本不想給兄弟姊妹這麼多幫助,卻不好意思說、怕被爸媽唸、會有嚴重罪惡感,另外一半就幫對方把這個壞人的角色扛下來,出面擋一下。這也許牽涉手足之間複雜的情緒議題,但在此之前夫妻必須經過充分溝通,雙方有個舒服的共識。

三、夫妻財產分治。夫妻之間,掌握「自己賺的錢,自己有使用權」的原則。如果先生內心深處認為給手足的這筆錢非拿不可,不然身為一個大哥抬不起頭來、對不起列祖列宗,他選擇將自己賺的錢給手足用,太太也願意跟先生一起面對後果。不過要記得,先生為了當一個有情有義的兄弟,無論要扛下痛苦、甚至貧窮都願意承擔,他可以拿自己的錢出來用;但太太要守住一條界限:留住自己的那一份。

我一直倡議「夫妻應該要親密又獨立」,在財產上也是,你賺的歸你、我賺的歸我,家庭主婦也要有薪水領。因為到衝突底限時,先生賺的那些錢怎麼用,是他的權利、他的人生。一個人如果賺了錢卻自己不能使,就會沒有上進的動力,尤其是男人。現在很多男人自己賺的錢都不能使,一定要看太太臉色才能支出,因為男人的錢要養家;然後太太自己賺的錢,卻是買衣服、包包跟鞋子。一個人(特別是男人)應該要有使錢的自主性,但無論如何不能用到太太那一份。



夫妻就像一分為二的鴛鴦鍋

如果先生真要幫弟弟還債,他月薪五萬,要給弟弟四萬,是他自己的選擇;千萬不要想給弟弟七萬,沒這種事,因為太太那份他不能動,還要留著養小孩、養先生。夫妻就像是一分為二的鴛鴦鍋,不管你那一鍋多辣、多臭,臭完了,我這裡還有一鍋乾淨的給你煮。

有位研究生告訴我她的歷程,她對家人間的錢財流動有個很好的形容。她的爸媽愛賭博,她形容「家像一艘快沉的船」,所以她當不孝女,只要爸媽一開口要錢,她就發狠、一個月不回家。「我家的船快要沉了,我不上岸怎麼辦?我上岸了,船上的人說:『你好狠啊,爸媽還在船上。』可是我現在沒辦法救,必須上岸去找大船,找到後,我會在他們沉下去之前接他們。」所以她存錢、投資、進修往上爬、考證照,等爸媽老了,她才有能力負擔他們的醫藥費,才能在台北買房子給他們住,才能給還沒念完大學的弟弟、妹妹用。

這個觀念跟夫妻財產分開很像。我不贊成夫妻的錢全部一起流動,家人之間救急當然可以,但若是習慣性漏財、不合理使用的,一定要記得留活口。

有人會問:「如果我這鍋留好好的,對方那鍋一直爛怎麼辦?」我認為每個人都有人生課題要面對,你可以邀請對方一起成長突破,不再被過去的吸血鬼吸。伴侶在一起要彼此幫忙、牽手成長,如果你不拉對方或不給對方拉,夫妻那個連結可能會斷掉、分開。一個已經覺醒的人,其實沒辦法跟一個不覺醒的人長久在一起。無限制滿足另一半的要求,婚姻不會延續,因為若搞到傾家蕩產,你一定會恨對方。為了避免走到最後撕破臉那一步,一開始拉起界限更顯重要。


取自網路文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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